夾娃娃機被爆放過期食品 竹縣府:跨局處加強查緝
新竹縣議員鄭美琴14日質詢時表示,家長反映在竹北的夾娃娃機店夾到過期食品,恐危害健康。(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議員鄭美琴14日在議會質詢時爆料表示,竹北地區夾娃娃機店越開越大,內容物也增加學生喜歡的零食,有家長反映曾夾到過期食品,恐危害健康,夜間也有學生流連夾娃娃機店的情形,希望相關單位加強把關。
對此,縣長楊文科強調,會責成產發、衛生、警察等局處加強查緝,讓竹縣孩子在健康安全的環境成長茁壯。針對議員質詢夾娃娃機內的零食過期,衛生局書面說明,業者如以自動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販售食品,應定期巡檢機台內所販售的食品效期,如逾有效日期,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得處6萬至2億元罰鍰。
產發處長陳偉志表示,產業發展處查核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的重點有二,首先要確認機台經過經濟部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並不得變更機台結構和玩法。第二,必須為對價取物方式,也就是保證可夾到的商品不得低於市價的7成。
至於機台內部的商品,將視類別不同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菸害防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動物保護法、商品標示法、商品檢驗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由相關法令主管機關查處。
陳偉志說,夾娃娃機店並沒有年齡限制,未來稽查時會向業者宣導在明顯處公告,呼籲12歲以下的孩子最好由家長陪同。對於深夜駐足夾娃娃機店的學生,警察局長林信雄表示,警察局少年隊和轄區派出所、校外會均會加強勸導。
市區越來越多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店,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記者廖雪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