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處務規程修訂 對美軍購由戰規司督管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日前公告「國防部處務規程」修正條文,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掌理事項增訂督管各司令部對美軍購專案管理。圖為我國空軍F-16V掛載的魚叉反艦飛彈。(美聯社檔案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日前公告「國防部處務規程」修正條文,國防部戰略規劃司掌理事項增訂督管各司令部對美軍購專案管理,至於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與國家型科技政策及趨勢規劃,自國防部資源規劃司移轉軍備局掌理。
根據公告,戰略規劃司增訂「督管各司令部對美軍購之專案管理權責」,另配合民間參與國防產業政策所需,也增訂「民間參與國防產業政策與法令之擬訂、推動及管考」。不過,「戰略情報資料、國軍整體戰略環境」已分別由參謀本部與整合評估司掌理,因此予以刪除。
「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也同步公告,「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與國家型科技政策及趨勢之規劃」,以及「國防先進科技之法規、發展規劃、研究計畫之審查、執行查核、成果管制及應相關業務」,移轉軍備局掌理。另配合「國家安全法」修正,增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認定、變更之提報及管制」為獲得管理處掌理事項。
事實上,為因應為數龐大的對美軍購案,並精進對外軍購專管機制,國防部的「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已揭露,自今年8月起,將所有軍購案,由原軍備局調整為戰規司負責,國防自主建案,維持由軍備局督管,以統一對外軍購事權。
此外,行政院也公告「國防部參謀本部處務規程」,為專責辦理新式科技研析與導入及資訊服務發展等工作,於國防部參謀本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成立「軟體暨資訊發展中心」,負責國軍指管、通資系統架構規劃、設計研析,以及國軍通信、資訊軟硬體設備資產配賦、維管政策、實施計畫、整合服務之核議、執行及管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