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園行政園區開發案遭監院糾正 前後任鄉長互槓
前芬園鄉長黃麗玲爭取在鄉內進芬村舊營區作為芬園鄉行政園區計畫基地,案子過了18年歷經4任鄉長沒進展,遭監察院糾正。(圖由鄉公所提供)
〔記者張聰秋/芬園報導〕監察院糾正彰化縣芬園鄉公所執行不力芬園鄉行政園區計畫案,全案歷經4任藍綠鄉長,現任鄉長林世明以前朝所為與其無關帶過,遭爭取該案的前鄉長黃麗玲反嗆狂酸沒擔當,她說,已是第2任鄉長,還說毫無關係,未免太好笑,是男人就要有「guts」(膽識、魄力)!政策要延續,不是推給前朝。
芬園鄉行政園區計畫案基地選址在鄉內進芬村舊營軍,由軍方撥用土地給鄉公所使用,但18年了迄今沒有進展,監察院糾正鄉公所執行不力、縣府督導不周。該案於2005年由國民黨籍鄉長黃麗玲爭取,之後為國民黨籍陳永忠、無黨籍洪慶章到現任民進黨籍林世明,共歷經4任鄉長。
對於林世明表明此案為前鄉長的作為遭糾正「跟我無關」之說法,黃麗玲受訪指出,「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選民賦予鄉長權責,對鄉長表現有所期許和寄望,既是一鄉之長就要負責任,有擔當,他(指林世明)不是第1任,已是第2任了,建設只挑好得做,非男子漢的作為,是男人就要有「guts」,欠缺「guts」是很不負責任,這個建設很大,土地取得來自軍方舊營區,要上級機關支持,鄉公所爭取後碰上中央和縣府都政黨輪替,上任者重視的政策層級不同,在主管機關不是那麼挺的情況下推動卡卡,後來換成挺得人接任,她們(指藍營)的鄉長任期又要卸任了。
黃麗玲強調,她們卸任前也有把事情處理好,她的夫婿洪慶章擔任鄉長時,也活化舊營區土地讓社區辦活動,所以她們有心要做,只是時間到了卸任,政策要延續,不是什麼事都推給前朝,雖然她已經不是鄉長了,也希望芬園鄉要越來越好。
彰化縣芬園鄉行政園區計畫案遭監察院糾正,引發前後任鄉長互槓,現任以前朝所為跟其無關,前任爭取者以政策要延續,不是推給前朝就能了事。(圖由芬園鄉公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