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詐助理費北院首出庭 親抱紙箱未受訪
高虹安詐領助理加班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起訴,台北地院11日首度傳喚被告高虹安。高虹安手抱一箱文件資料到庭。(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30元案,繼前兩庭分別傳喚已認罪的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以及拒絕認罪「公衛文」王郁文;今天下午2時30分則首傳高虹安到庭受審,高稍早入庭前抱一個箱子並未受訪。
另,北院庭外有自稱是「台灣國」的民眾舉牌要求「關押高虹安」、「拒投柯文哲」。
檢方起訴指,高虹安按月向永齡基金會收取10萬元經費,每月也領立委薪資高達19萬多元,立院還逐月提供7萬元問政費,其名下存款更達1200萬餘元,高卻貪圖小利,以權勢壓榨下屬,配合高浮報助理費與加班費;高還挪用「助理公積金」支付私人開銷的品項,連去髮廊洗頭等費用,都由公積金買單。
北院9月25日第一次開庭,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均認罪,綽號「兔姊」的黃女強調「浮報助理加班費均由高虹安決定」,黃女另對檢方起訴書指她與高「謀議」一節有意見,她說自己只是一名員工,否認有決定權。
全案10月2日第二次開庭,王郁文至少10度否認「虛報、浮報酬薪、加班費」;王也說,就職時主觀上並不知情立法院有編列相關經費,至於高虹安是否知情,她並不清楚。
台灣國成員到場抗議,要求北院關押高虹安。(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