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崇顯收律師函酸「高友友慣用這種方式溝通?」 宣明智回應了
新竹市民代與多家媒體近期收到宣明智的律師函,市議員劉崇顯嘲諷「高友友都慣用這種方式溝通嗎?」(取自劉崇顯臉書)
首次上稿 15:21
更新時間 19:21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議員劉崇顯今天在臉書發文說,之前有工策會委員嗆聲要罷免他,近期又有文化基金會董事寄律師函給他,他也諷難道高友友都慣用這種方式溝通嗎?
對劉崇顯的發文,記者也打電話及傳簡訊給宣明智,宣明智受訪指出,他不是要找民代麻煩,而是不希望民代有過多不必要的聯想,他在新竹市待了50年,有很多朋友,但跟朋友及好友間的認識,不應該做不當的聯想,他也呼籲民代不要老是放話或做不當聯想,若真有違法,歡迎民代提告,但若有損其名譽,他也會有所法律行動。
宣明智說,他需面對員工及股東和投資者等各面向的人,不是只有個人而已,因此必須採取法律行動並捍衛自己的名譽,並強調他從來不會利用潛規則去做事,且做生意及面對投資人都是講求信用為原則,因此只要可能損及其個人名譽的情形,他都必須採取相對應的法律行動。
劉崇顯提到,近日收到一封律師函,大意是宣明智先生認為他針對「高友友承攬市長室裝潢標案」,有關宣明智先生於其中人際關係網的評論,並沒有盡到應有的查證義務,因而「來函提醒」他要做出有關其評論前,先書面詢問宣先生(含簡訊、電郵)查證,其會在24小時內書面回覆。
無獨有偶,市議員曾資程與多家媒體也收到宣明智的律師函,內容大多提到宣明智於其中人際關係網的評論,並沒有盡到應有的查證義務,因而「來函提醒」,要求民代或媒體在進行評論或報導前,先書面詢問宣先生(含簡訊、電郵)查證,其會在24小時內書面回覆。
曾資程說,宣明智是新竹市文化基金會董事屬公開資訊,而宣明智去年底公開支持高虹安且為其站台也是事實,這些都是可受公評之事,再者他並沒有看到宣明智擔任文化基金會董事後提出相關的文政策建議,因此基於民代職責,進行相關監督,都是民眾賦予他的職責,他很願意宣明智的律師提供其聯絡方式包括電話及簡訊或電子郵件等,且願意與宣明智董事對話。
此外,劉崇顯也提到,他要先向宣明智說明查證資料來源,雋維公司承攬市長室裝潢的標案資訊在「政府電子採購網」,雋維負責人為李慧敏可由「台灣公司網」查得,而從「112年新竹市選委會名冊」可以得知李慧敏曾任宣澤科技監察人,再從「台灣公司網」查詢宣澤科技董事名單,就得到宣明智擔任宣澤科技的董事,最後從「司法院法人登記」也可得知宣明智擔任新竹市文化基金會的董事,而該會董事長就是新竹市長高虹安。
劉崇顯說,藉由以上公開查詢就能得到的資訊,可連結高虹安、李慧敏、宣明智之間的人際網絡,他才會有「這次宣董也浮上水面」的評論,並認為這已盡合理查證的義務。
若宣董事長仍覺不足,雖然他曾身為聯電的前員工,但由於過去任職基層,無緣取得其個人之手機號碼與email資訊,他會很樂意提供聯繫方式,也歡迎宣董來信來電提供個人聯繫資訊。劉崇顯最後提到,他相信這或許是老長官給予他的「善意提醒」,絕對不是意圖準備興訟要他噤聲吧?
新竹市議員劉崇顯收到宣明智律師函。(劉崇顯提供)
新竹市多位民代與媒體收到宣明智的律師函,要求民代與媒體評論及報導其個人事件前要先用簡訊或電郵查證,其會在24小時內提出書面說明。圖為宣明智日前受訪情形。(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