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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員盼組工會 范雲籲比照教師修《工會法》對症下藥

    范雲呼籲,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資料照)

    范雲呼籲,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資料照)

    2023/09/27 09:17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7)日邀請內政部長林右昌等多個部會,就「9月22日屏東市明揚國際火災案」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范雲會前透過臉書為消防員勞權請命,並指出《公務人員協會法》仍待改善的4個問題;她呼籲,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

    明揚工廠爆炸事故釀嚴重傷亡,消防員權益備受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示,政府將研議修正《消防法》,建立消防機關職業安全衛生機制;也將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朝向擴大並強化公務人員結社權與協商權,相關修法於1個月內送請立法院審議。

    「消防員的職場安全,應從對等協商開始」,范雲今日表示,在不幸事件發生後,這是消防員勞動權益改革很重要的一步,她知道基層消防員期待的更多,而做為立法者也希望能為消防員做更多。

    范雲說,翻遍整部《公務人員協會法》,她認為仍有四個關鍵問題。第一,「協商事項極度限縮,難以實質爭取勞權保障」,雖然公務人員能組協會、提出協商,但協商事項僅限辦公環境改善、行政管理,更將警政消防事項明定為不得協商事項,完全無法協助消防人員當前最關鍵的勞動安全問題。

    第二,「缺乏爭議權的保障,無法促使機關平等協商」,協會法給了公務人員殘缺不全的協商權利,卻沒有給予相對應的「武器」;缺乏爭議權的保障,即使成立協會,也無法給予公務員協會平等協商的實質壓力。

    第三,「機關秋後算帳卻沒有罰則,僅淪為宣示效果」,協會法中雖有提及,機關不得因公務員參與協會合法行為而給予不利處份,卻不像《工會法》有明定罰則,只淪為宣示效果,讓公務員面臨可能被秋後算帳的恐懼中。

    范雲說,第四,「協會成立人數門檻遠高於工會法,難如登天」,協會法中明定,協會要成立,須有800人、或機關預算員額五分之一以上成員參與;然而,對照《工會法》只要30人就可成立工會,企業和產業工會的組織率卻也只有極低的8%,就可知道協會法的人數門檻有多高、要成功組成有多難。

    對此,范雲主張,應該修改《工會法》,教師組工會的權利便是直接寫入《工會法》中,應比照教師、修改《工會法》,放寬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能與政府平等協商,才是最根本保障消防員權益的方式。在研擬修法的過程中,要納入基層消防員的聲音,這樣的修法才能對症下藥、補上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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