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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東錦提告違反選罷法 曾玟學PO出不起訴書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資料照)

苗栗縣議員曾玟學。(資料照)

2023/09/23 11: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苗栗縣長鍾東錦先前提告無黨籍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之案件,如今曾玟學在臉書PO文表示,近日收到該案的自訴不受理的判決,以及昨天收到苗栗地檢署的不起訴書。

曾玟學在臉書PO文表示,去年縣長選戰期間,他多次質疑縣長候選人鍾東錦的黑道背景爭議、涉及土方砂石黑金產業及違反職權利益衝突等案,當時的鍾議長先在去年10月25年對他提起刑事告訴,11月1日又提一次刑事告訴,並在12月8日提出刑事狀補充理由狀,接著在今年2月14日再次提起自訴,罪名都是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加重誹謗,而在近期,「我終於收到自訴不受理的判決,以及昨天收到苗栗地檢署的不起訴書」。

曾玟學指出,當時自己所提出的質疑,都是引自判決書、財產申報、新聞媒體或公開資訊,皆是有憑有據,鍾縣長幾乎把他在臉書上每一篇提到鍾的文章,通通都提出告訴,都認為是誹謗並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黨選,且向地檢署提告不夠、還再提起自訴。

而因為提起自訴時間,檢察官已實施偵查,不得對同一案件提起自訴,故不受理。後續收到的不起訴書中,檢察官也表示,言論自由是人民之基本權利,競選過程就公眾事務辯論不應動輒得咎,以免造成寒蟬效應,影響選民對候選人之討論活力,難以發揮監督功能,在過了快一年的時間,本案終於落幕。

曾玟學直言,即便本次的對手已經不同,但在苗栗,因為壓力和恐懼,而不敢表態或放棄參與公共事務的情況仍在發生中,「這樣不健康的政治文化,這樣壓迫人民自由意志的政治環境,就是我想要改變的東西,苗栗有改變的權利,苗栗人民有選擇的自由,這次,請您跟我一起打造一個不一樣的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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