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舉證自清老家非違建 新北市府:要件不只門牌一項
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被檢舉為違建,賴指房屋在1971年左右取得門牌,市府表示,應依規定盡快申請合法房屋認定。(新北市政府提供)
相關新聞:「工寮」老家遭檢舉 賴清德舉兩大證據自清:新北市府可以去查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民進黨總統參選人、副總統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被檢舉為違建,賴清德今受訪回應,從門牌核發日期與航照圖皆可證明,老家在北部區域計畫施行前即已存在,1971年左右拿到門牌號,若新北市府需要資料與配合各種程序,他願意配合。新北市府表示,合法房屋認定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呼籲依規定盡快申請。
針對民進黨指稱新北市政府改口違建問題,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表示,市府態度十分明確,對該房屋違建樣態的認定從來沒有改變過,有心人士不用刻意抹黑行政機關,意圖混淆社會大眾視聽;他強調,任何違建不論是新增或是既存違建,就是違建,一切依法行政,秉公辦理。
至於賴清德表示,「該宅在民國70年北部區域計畫實施前即已存在,民國60年就拿到門牌號碼,這個就是存在的證明。」對此,張劭斌說,合法房屋認定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建請副總統儘速依前台北縣長蘇貞昌時期訂定的規定盡快申請,為社會做出良好示範。
另外,針對土地使用部分,經查,該土地屬於礦業用地,依礦業用地規定,不能做住家使用,新北市地政局後續將請經濟部礦務局共同前往會勘,籲請經濟部儘速釐清,早日向社會大眾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