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11年歲入歲出短絀18億 未償公債較前年增14億
台中市審計處長吳錦祥赴議會說明111年度決算審計報告,歲入歲出短絀18億且未償公債較前年增14億。(記者蘇孟娟攝)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日進行111年度台中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綜計表審核報告,審計部台中市審計處長吳錦祥指出,台中市111年度總決算歲入歲出短絀18億,到去年底止台中市未償公債達1190億,比前年度增加14億,因市府續推捷運等重大建設,促台中市政府檢討各項支出優先性及必要性,以免加重未來財政負擔。
台中市審計處長吳錦祥指出,111年度歲入決算審定總額為1516億3059萬餘元,較預算數減少12億5234萬餘元,主要是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減少所致;歲出決算審定總額1534億8623萬餘元,較預算數減少89億9501萬餘元,主因業務需要減少支付或撙節支出及補助或委辦計畫經費結餘。
但吳錦祥指出,歲出應付保留數達161億3327萬餘元,佔歲出預算數9.93%,主要來自工程規劃設計中、變更設計中或施工中尚未完工所致,且各局處應保留金額前三大局為建設局、交通局及運動局,3局合計103億3282萬餘元,佔全部應付保留數的64.05%。
此外,吳錦祥指出,截至去年底,台中市1年以上公債未償餘額決算審過數為1090億6789萬餘元,連同未滿1年公債未償餘額99億6774萬餘元,合計1190億3563萬餘元,較110年度增加14億284萬餘元。
吳錦祥指出,因台中市正在規劃中的各項重大建設有包括捷運路線、台灣智慧營運塔等,均需要龐大經費,加上營建成本、物價等,均將加重未來市府財政負擔,為避免公債持續增加,影響市府長期財政穩健,請市府檢討各項支出的優先性及必要性,並加強辦理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以確保財政穩健。
台中市府指出,將持續秉持財政紀律、量入為出等精神籌編預算,並請各局處依業務輕重緩急妥為編列預算,另將積極趕辦建設規劃,以提昇預算執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