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賓大苑」豪宅案圖利建商40億 新北市府「擺爛6年」被監院糾正
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旁「國賓大苑」案建築物,違規作集合住宅使用,新北市府卻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監委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圖擷自Google街景)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旁「國賓大苑」建築物,位於旅館區內卻違規作集合住宅使用。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早於2015年5月舉報,然而新北市政府後續卻未做追蹤、列管或裁罰,一直至2021年12月22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派員搜索該府後隔日才做裁罰。監察委員葉宜津與施錦芳今(18)日表示,新北市府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辦理過程顯有怠失,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上市建商潤隆建設與明緯建設合建水岸豪宅「國賓大苑」,但時任新北市長朱立倫轄下的工務局科長曾維良、股長邱柏霖、技士潘仕傑明知建案為旅館用地,仍在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連斐璠「建議」下更正建照,使建案可分戶出售,涉嫌圖利建商40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圖利等罪起訴3人;另依詐欺等罪起訴潤隆董事長蔡聰賓、明緯建設負責人王文宏。
監委於糾正案文中指出,國賓大苑違規作集合住宅使用,經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015年5月舉報,後移請該府工務局與城鄉局處理。然而,城鄉局僅於同年5月28日函請管委會宣導法令,後續無追蹤、列管或裁罰。直到2021年12月22日北檢疑本案涉及不法,派員搜索新北市府,隔日城鄉局才裁罰3家公司合計6萬元。監委直指,在這期間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辦理過程顯有怠失。
另外監委也提到,該次裁罰後經訴願,竟遭新北市政府以「地址有誤」及「未先行勸導」為由,於2022年5月20日撤銷原處分,其裁罰作為顯有草率及未盡周延之處,相關單位橫向聯繫也不足,均值得徹底檢討改進。
報告亦指出,本案由法院審理中,然細究原因,該建物自2014年間就發現違規使用之事實,並有「旅館用地變豪宅」、「旅館豪宅」之譏。新北市政府疏而不察,竟未見依法妥處如前所述,是否恣意放水啟人疑竇,均已損及政府威信。另對於非住宅區內之房屋買賣銷售,消費者容易陷於誤區,並衍生消費爭端,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均應通盤檢討,建構安全交易環境,確保消費者購屋權益。
本案監察委員葉宜津、施錦芳經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核派調查,後經該委員會於本月15日通過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潤隆建設興建的水岸豪宅「國賓大苑」(大圖,取自Google Map),位於旅館區內卻違規作集合住宅使用,潤隆董事長蔡聰賓(見圖,資料照)被依詐欺等罪起訴,新北市府卻延宕6年未依法處置,也被監委提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