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員劉康彥7大質疑 稱悍創得標棒球場改善案疑點重重
新竹市議員劉康彥針對悍創運動行銷公司取得市府棒球場改善專業諮詢的標案提出大質疑,認為悍創運動行銷公司得標棒球場改善專業諮詢案疑點重重。(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在7月4日將市立棒球場改善專業諮詢及檢測服務案的招標案決標給悍創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市議員劉康彥本身是議會棒球場監督小組成員之一,他對此標案提出7大質疑,認為市府的疑點重重,市府應對外好好說明。 對此,市府尚未對此標案的經過做出說明。
劉康彥提到,此案係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限制性招標」,經評選,由「悍創」得標執行市府委外項目。但委外項目,係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幾條、第幾項、第幾款及第幾目辦理?
此外,棒球場案曾在105年辦理過專案管理,為何今年再針對專業諮詢發包一次?請問105年和今年的案子有何不同?兩案性質都屬專業諮詢,高虹安市府是否重複發包,試圖圖利特定廠商?
此外,在資格訂定方面,105年的專案管理,至少有針對投標廠商的「基本資格」做限制,但此案,高虹安市府竟完全未針對履約基本資格(如信用、專門技能)做限制,是否為特定廠商開後門?
再者,此案投標須知第57條清楚載明,此案履約的主要部分為「新竹市立棒球場改善專業諮詢及檢測」,依「採購法」第65條規定「不得轉包」。請問高虹安市長,未來改善棒球場的單位,究竟是悍創?還是美國大聯盟的場務單位BrightView?
另高虹安市府在今年5月31日進入棒球場取樣,並對外稱「感謝BrightView 願意協助改善作業」。請問高虹安市長,本案7月4日才正式決標,為何在尚未決標前,就可公開指定由BrightView執行,分明是先射箭再畫靶。再者,「採購法」在107年就已修正,當評選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即「公開」於主管機關的資訊網站,但此案卻「例外」未公開。市府在此標案的解釋是「避免投標廠商事先知悉後與委員有不法或不當行為」,但這完全與107年「採購法」的修正意旨不符。
且本案7月4日才公告決標,邏輯上,確定得標廠商後,才能進場進行球場改善,而市府於5月31日就大動作開挖,聲稱會將7包土壤採樣送美國實驗室檢驗。所以,過去一個多月,在得標廠商未確定之前,這7包土壤究竟由誰保存、如何保存、到底送了沒,完完全全就是個黑箱、是個謎團。就連他在公開會議上質問或正式發函請市府說明,至今始終石沈大海。
新竹市議員劉康彥針對悍創運動行銷公司取得市府棒球場改善專業諮詢的標案提出七大質疑,也對市府在五月底到棒球場開挖的土壤到底現在在哪裏?(照片由新竹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