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 立法院21日投票表決
立法院第1次臨時會院會通過21日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4)日舉行全院委員談話會,會中表決通過於14日到21日召開第1次臨時會,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今天下午的第1次臨時會院會,再通過相關議程,19日邀請專家學者舉行公聽會,20日召開院會審查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及尤伯祥,21日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
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的最後一批大法官林俊益、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將於9月30日任滿8年,依法須退職。總統蔡英文依法提名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及律師尤伯祥為大法官;總統咨文5月31日送到立法院,咨請立院行使同意權。
立院談話會今天表決確定,14日到21日召開第1次臨時會,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其中,19日舉行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共11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團推薦5人、國民黨團推薦4人、民眾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薦1人,聽取社會公正人士意見;各黨團審查小組也依據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
另,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朱富美,下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尤伯祥,上、下午各由11位委員進行詢答,由民進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團推派4人、民眾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21日院會投票表決同意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