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區富豐里長辭職 選委會決議7/15補選投票
楊梅區富豐里長「身體因素」辭職,桃市選委會決議7/15補選投票。(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區富豐里前里長曾增有,去年選舉因涉及賄選,被桃園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今年5月8日他以「身體因素」辭職,里長職缺由里幹事暫代,因所遺任期還有2年以上,依法應辦理補選,桃園市選委會已決議補選期程,預計6月1日發布選舉公告、7月15日投票。
曾增有因「身體因素」於5月8日辭職獲准,楊梅區公所並函文陳報桃市府、選委會,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4條第4項規定,「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且所遺任期還有2年以上,依規定應辦理補選。
桃園市選委會已決議補選,將於6月1日發布選舉公告、6月6日至8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7月5日號次抽籤、7月15日投票,而登記參選里長者須繳交5萬元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