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下午表決 立院國民黨團提修正動議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翻攝臉書)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將表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團今天中午舉行黨團會議,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國民黨會提出修正動議,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6條條文中,增列刑法第339條之4詐欺罪,以及「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立法院朝野黨團昨針對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修正草案協商,但就曾犯洗錢、槍、毒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的相關條文,朝野立委未達成共識,今日院會將以表決方式處理,兩項修正草案若能在今日完成三讀程序,將可適用明年選舉。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請願盼各界關注修法,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是否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爭議問題,部分民進黨立委也主張可以調整內容,但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於本週三中執會定調表示,民進黨的標準不會因人改變,請立院民進黨團「全力支持政院提出包含公職人員選罷法在內的各項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