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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惡警暴打無辜路人 監察院通過「糾正」要求移送懲戒

新北市黃姓男子被警方誤認是通緝犯,上銬打得全身是傷,指控警方執法過當提告。(黃家提供)

新北市黃姓男子被警方誤認是通緝犯,上銬打得全身是傷,指控警方執法過當提告。(黃家提供)

2023/05/16 12:41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警員去年9月20日晚間埋伏抓捕通緝犯,誤認路過的黃姓男子為目標;黃男以為遇到歹徒,極力反抗,遭翁、江警員壓制致傷。事後,三重分局坦承「抓錯人」。另監察院也接獲陳情指三重分局屢屢值勤不當、屢見重大違紀事件等。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今(16)日審議,通過監委陳景峻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並要求新北市政府將翁姓警員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受害黃男去年10月5日於立委陪同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在被惡警施虐刑求的當下,他只向老天爺祈求「我要活下來」,才能活著告訴世人,現在竟還有這種事,「真的是連做夢都沒有想過」。黃男回憶,他遭受新北警像是刑求一樣地待遇,被惡警暴打頭部長達一、兩分鐘,最後被上銬還是一直被打、一直被罵三字經。

陳景峻指出,三重分局翁姓警員當時身著便服,盤查黃男時並未出示證件,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在先。之後,以左手搭住黃男右肩,黃男以為遇到歹徒,出於自我防衛隨即雙手反抓翁員,兩人間因相互拉扯而摔倒。其後到場之同所江姓警員,隨即拉開黃男,並對其使用防護型噴霧器後,翁、江兩員共同將黃男上銬,但並未利用隨身攜帶的小電腦查證黃男身分。黃男被帶回派出所後,翁員又大力拉扯黃男手銬,致黃男感覺痛苦,違反警察人員使用警銬規範。

陳景峻強調,當時距離當年8月22日發生的台南殺警案不到1個月,翁員卻仍然獨自1人執行盤查,當時與黃男之間也只有1隻手臂長度的距離,在拉扯過程中甚至曾經被黃男壓制在下。倘翁員所盤查的對象確實是歹徒,則翁員人身安全後果將不堪設想。翁員未以自身安全為優先考量、自陷險地,違反相關勤務規範,亦有違失。

陳景峻指出,以上顯見三重分局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未能發揮效果,流於形式;此外,該分局勤指中心及時任永福所所長未能於事前掌握所屬同仁查緝通緝犯相關情資及後續動態,以及所長於黃男遭翁員大力拉扯手銬時亦未能適時阻止,三重分局未盡指揮、督導及考核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責,導致員警執行勤務時有損民眾權利,監察院因此糾正三重分局,並就上述翁員的重大違失行為,要求新北市政府將翁員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陳景峻委示,三重分局近期發生的數件重大違紀事件,該分局均已分別追究涉案員警行政責任或移送檢察署偵辦,並有強化督導、宣導等各項改進措施,且警政署亦積極規劃藉由科技設備精進教育訓練模式、引進員警執法情緒管理等新式教育訓練理念,以有效提升員警執法之專業度及確保自身安全。但是警政署仍應持續充實科技設備訓練量能、精進員警法治素養及執勤技能,並確實執行相關教育訓練驗收檢測,以及持續監督所屬各警察機關落實前開各項改進作為,以兼顧民眾權益、治安維護及確保員警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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