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年金6月調升 受惠族群曝光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5日公告,調整105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公教人員保險年金請領者之年金給付金額,自112年6月1日生效。(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昨(15日)正式公告,調整105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公教人員保險年金請領者之年金給付金額,自112年6月1日生效。而此次調升的範圍為105年至107年度依法退休、退職並請領公保年金的被保險人,調整比率為5.31%至7.4%間。
公保年金制度自公教人員保險法 103年6月1日修正施行後實施,為確保年金給付得以因應物價變動及通貨膨脹等情形,因此設計「公保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機制,當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即須啟動調整機制。
根據公告,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12年發布的111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數為102.95,與105年度95.86、106年度96.45及107年度97.76相比,差異值已達正5%。
公告指出,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的財務盈虧等法定因子,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1條規定調整公教人員保險年金請領者之年金給付金額,105年度請領者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比率為7.4%;106年度請領者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比率為6.74%;107年度請領者年金給付金額調整比率為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