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以色列簽署度假打工協定 每年互相提供200名額
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司長賀忠義大使與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柯思畢(Omer Caspi)於簽署「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後合影。(外交部提供)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外交部今天宣布,我國與以色列簽署「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依據協定,我國與以色列每年將提供對方18歲(含)至30歲(含)的青年至多200個名額,赴對方國家進行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
外交部今(3)日舉行「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簽署儀式,由我駐以色列代表李雅萍與以色列駐台代表柯思畢(Omer Caspi)以異地簽署方式,在外交部亞非司司長賀忠義見證下完成簽署。
外交部表示,今年適逢台以相互設處30週年,「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是外交部推動簽署的第18個度假打工協定,也是台灣與以色列簽署的第32項雙邊合作協議。
外交部強調,台以兩國共享民主、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也對雙方青年的交流格外重視,相信「台以度假打工計畫協定」的簽署及推動,將進一步促進兩國青年世代的交流,更加深化兩國間的情誼與合作。外交部也將在目前良好的合作基礎上,持續推動台以兩國間的合作計畫。
依據協定規定,我國與以色列每年將提供對方18歲(含)至30歲(含)的青年至多200個名額,赴對方國家進行為期1年的度假打工計畫,透過實際生活體驗方式,認識與欣賞彼此的文化。
協定生效日期及申請辦法等相關資訊,將待雙方政府各自完成後續內部作業程序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