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議員質疑檢舉案已限縮 市警局卻追加1千萬違規罰單郵資預算
中市警察局追加1千萬違規郵資罰單預算,市議員楊大鋐批檢舉案已限縮,郵資為何增加?(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在112年度編列了1000萬的追加預算,辦理違規案件郵資,國民黨市議員楊大鋐質疑如違規罰單郵資增加、罰款收入也應增加,而先前立法院已限縮檢舉案件範圍,郵寄罰單業務應變少,但此次卻僅追加郵資費用,非常不正常且涉有浮編之嫌,要求警局檢討。
警察局表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雖111年4月1日起限縮檢舉項目,但檢舉受理件數仍維持69萬件以上,由總舉發件數觀察,仍呈現增長;警察局各項經費收入、支出均需詳列並送議會審議通過,郵資費不足是因預算長期編列不足,故此次追加郵資費預算是因應交通違規件數逐年增加的合理作業費用,並無浮編,警察局將持續爭取113年覈實編列郵資費預算,以符現況;另交通罰鍰歲入預算編列,自109年起已移撥台中市市交通事件裁決處。
市議員楊大鋐指出,警察局歷年編列交通警察業務通訊費辦理違規案件郵資,109年預算編列3520萬5200元,110及111年皆編列3320萬5200元,112年原編3320萬5200加上追加預算1000萬後高達4320萬5200元是歷年最高,追加比率達27%。
楊大鋐表示,警局如辦理罰單的郵資費增加,表示罰款收入應該也要增加,但是此次卻只有追加郵資,罰單收入卻沒有增加。
立法院在110年12月7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份條文,縮減民眾檢舉案件,明定46項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
楊大鋐說,既然立法院已縮減檢舉案件範圍,因此民眾檢舉逕行舉發案件都相對縮減,為何需要還增加郵資費?因為現在多數罰單業務應是警察平時攔停就可直接開罰。警察局未說明理由就要增編1000萬?增編郵資費預算啟人疑竇,涉有浮編。
警察局表示,台中市交通違規罰鍰收入,自109年22億7276萬餘元,逐年增加至111年26億8766萬餘元,已成長18%,歷年編列預算,均循程序如實編列,送議會審議後才執行;另111年度議會決議,自113年度起,此項歲入預算,為符合預算編列精神應符合實際情況編列。(16:2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