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監督大法官提名 向總統提5點建言書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舉行「許人民好的大法官 給總統的五點建議」記者會。(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由司改會等16個民團組成「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正式重啟。聯盟向總統府提出應徵詢公眾意見、應有良好操守、組成應重視性別比例、被提名人應受公眾監督、保留充裕審議期等5點建議,並表示將組成「評鑑委員會」,評量大法官提名人選是否適任。
司法院有4位大法官將於9月底任期屆滿,總統蔡英文核定成立「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聘副總統賴清德擔任召集人協助總統提名人選。小組上週召開第一次會議後,將公開接受社會各界推薦或自薦候選人,並於本會期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聯盟召集人、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大法官作為憲法守護者,人選不可不慎。但關於大法官提名和同意,我國至今未能以法律明定內容,為了使提名程序更加完備,並和公民社會充分溝通,聯盟今日正式重啟,並提交建言書給總統府。之後總統公布被提名人後,聯盟也將組成公正專業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評鑑委員會」予以評量,並公布結果報告。
5點建言包括第一,正式提名前總統宜先公布被提名人的人選及理由,徵詢公眾意見;聯盟建議在正式提名前,總統宜先公布被提名人人選及理由,並向公眾徵詢意見。第二,大法官人選應有良好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及專業學養;聯盟強調,大法官的提名應公正客觀,不以族群、地域、出身或意識形態作為主要依據。
第三,大法官組成應重視多元性和性別比例;聯盟建議,此次提名至少應有2名女性,才能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要求。同時,不論被提名人性別,都需具備良好的性別平等意識。此外聯盟也呼籲總統應注意大法官組成的多元性,避免過度集中於單一學術機構。
第四,提名時應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之意願;聯盟提到,2019年時曾發生大法官被提名人「集體拒絕回應」民間問卷的情形,呼籲總統提名時審酌被提名人接受公眾監督的意願和態度。第五,應保留立法院充裕之審議期間,聯盟呼籲至少保留2個月的審議時間,避免程序倉促草率。
孫友聯也補充,有關大法官提名,聯盟公開招募各界提供問題,作為提問大法官是否適任的用途。由於憲法解釋層面甚廣,希望透過各界提供的問題,促使大法官被提名人就人權、性別、環境、族群、勞工等議題進行回應。
參與監督的民團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永社、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台灣法學會、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持續邀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