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紙業土地流標82次、債權未收回 監院糾正經濟部
中興紙業歇業後,位於宜蘭五結的廠區目前轉型為中興文創園區(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委林國明、王麗珍今指出,中興紙業結束營業後於2001年即開始標售宜蘭四結廠區土地,前後歷經高達82次流標,遲至2020年才完成標售作業,傷害政府威信,而經濟部第二辦公室未依規定辦理交接作業,因相關檔案或文件闕漏,導致287萬餘元的債權無法順利收回;監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審查通過2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經濟部。
查案監委指出,經濟部對中興紙業公司民營化方式,最終是以資產標售方式辦理完成,並由得標人承租中興紙業公司宜蘭縣四結廠區的部分土地以繼續經營紙業,此一僅標售廠房與設備而將廠房座落之基地出租予得標人的決策,肇致自2001年起後續辦理標售時,因該土地有承租人,竟前後歷經高達82次流標,遲至2020年才完成標售作業,而經濟部多年來遲遲未能解決此一窘境,已嚴重傷害政府威信。
此外,查案監委指出,前台灣省物資局於86年更名為台灣省政府物資處,又因精省於1999年奉令裁撤,其原有業務改由經濟部第二辦公室承接,二辦之後於2000年12月間再度裁撤並成立業務清理小組。然經濟部相關人員經管之檔案或文件,未依規定辦理交接作業導致檔案或文件發生闕漏,雖經濟部多年來曾派員搜尋相關檔案資料,惟仍未能查得相關資料,經濟部對檔案之交接與保管等相關工作,核有重大疏失,因此亦予糾正。
調查報告指出,經濟部自2002至2006年間編列於「設備及投資」項下之「投資」科目所撥付予中興紙業公司合計57.3億元之款項,其係屬經濟部挹注資金作為中興紙業公司資本,應無疑義,然而到了2021年間已逾20年,竟仍在釐清帳列預收資本57.3億元的性質係屬資本抑或負債,延宕清算作業;且因中興紙業公司清算期程長達20年,已衍生合計高達0.63億餘元的用人費用,相關作為確有未妥等,均要求經濟部檢討。
對於經濟部第二辦公室裁撤時之相關檔案文件未確實辦理移交,故經濟部後續多年來雖投入大量人力瞭解相關案情與追償債權,然仍有計287萬餘元之債權無法順利收回而轉銷呆帳,調查報告則要求經濟部應以本案為鑑,日後應嚴格督促所屬人員確實悉依相關法規及內部制度程序辦理交接相關作業,以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