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智庫:國家交響樂團應有明確定位
國家交響樂團。(資料照,衛武營提供)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今日指出,藝文界都在盯著看文化部長史哲的新作為,他建議,與其挑戰一些吃力不討好,例如修改公視法、中正紀念堂轉型等爭議極大的課題,不如好好解決國內文化的長期陳疴,其中國家交響樂團(NSO)的組織與定位不明確,就是被忽略多年的重大問題。
陳學聖表示,世界各文明國家,至少都要擁有一個國家級的樂團,做為國家門面,也是躋身文化大國的必要條件,我國國家交響樂團無疑是國內公認水準最高的國家級交響樂團,但象徵台灣音樂人最高榮耀的NSO,卻沒有組織規程,這意味著NSO團員的工作缺乏明確的規範與保障。
陳學聖認為,在一個缺乏安全感的環境工作,很難要求成員具有強大的向心力與百分之百認真的付出,放眼國內公設的演藝團體,國立台灣交響樂團、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和台北市立國樂團,都有組織規程,連傳藝中心下屬的國光劇團、台灣豫劇團及台灣國樂團,其職掌與層級都在處務規程裡寫得清清楚楚,為何象徵國家最高音樂門面的NSO,卻反而沒有制定組織規程?
陳學聖指出,NSO的法律定位也曖昧不明,依照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20條,「本中心各場館得依營運需要…設附屬作業組織及附設演藝團隊…」,樂團應該是附屬於場館之下,若根據NSO過去的發展歷史,則理應附屬於台北的國家音樂廳與國家劇院,但國表中心官網卻宣稱其組織為「三館一團」,即北、中、南三大館廳以及NSO,也就是認定NSO直屬於國表中心。
陳學聖主張,如果要讓NSO名實相符地直屬於國表中心,就應該修正國表中心設置條例,如果政府不願修正該條例,就應該讓NSO回歸兩廳院管理,透過公資源培養藝術團體,在健全的法規與體制下運作,才能有良好的發展。
陳學聖強調,相較於修改公視法或中正紀念堂組織法,給NSO一個明確的定位與組織章程,既容易又有意義得多,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