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陸委會:從未指稱中國人民為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今晚澄清,該會針對該案函復高雄地院的內容從未指稱「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資料照)

陸委會今晚澄清,該會針對該案函復高雄地院的內容從未指稱「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資料照)

2023/02/17 23:44

相關新聞請見︰

中國男在台遭路燈電死判國賠463萬 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針對一名中國男子來台遭路燈電死,獲高雄地方法院判國賠463萬元,有媒體報導,法官經函詢陸委會獲函復中國大陸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適用國家賠償法,陸委會今晚澄清,該會針對該案函復高雄地院的內容從未指稱「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

陸委會指出,依憲法第3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根據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陸委會強調:「函復高雄地方法院內容從未說明該案因申請人為中國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國民,故適用國家賠償法。」

陸委會說,函復高雄地院內容為:「國家賠償法對於中國大陸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未有明文;針對法務部擬具的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陸委會僅贊同法務部正擬具之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內容與修法精神。但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認事用法仍應依現行有效法律為之。」

陸委會強調,依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現行國家賠償法並未針對中國大陸人民有特別規定,至於中國大陸人民得否參照本條「平等互惠原則」之精神,因雙方法律規定及構成要件均不相同,陸方相關實務情形亦不清楚,具體個案應由受理賠償機關及主管機關法務部本於權責審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