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林明溱把南投縣府當兒子競總 民進黨:恐涉犯刑法
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張志豪(右起)、南投縣議員沈夙崢與律師黃帝穎舉行「南投縣政府就是林家?!」記者會,痛批前南投縣長林明溱利用縣府資源為兒子林儒彬增加曝光率。(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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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昀/台北報導〕南投縣第2選區立委補選倒數16天,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兼發言人張志豪今偕同南投縣議員沈夙崢、律師黃帝穎召開記者會,披露國民黨候選人林明溱為了幫兒子鋪路選立委,縣長任內私設「縣長特助」黑官、下令縣府新聞處狂發上百篇新聞稿為兒子宣傳等,質疑林家還有多少人「寄生縣府」?上述行為恐涉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公務員圖利罪。
張志豪批評,林明溱為了讓兒子接班競選公職,私設黑官封為「縣長特助」,還在申請急難救助的縣府公文書中寫下由「本府特助至申請人府上慰問」,縣長任內下令縣府發的上百篇新聞稿,每篇都寫入並強調林儒彬,建設會勘、活動新聞稿也都一定有兒子陪同出席的照片及文字,兩屆南投茶業博覽會,父子還一同入鏡拍宣傳廣告,簡直把縣府當成自己兒子的競選總部,個人私利大過一切。
沈夙崢指出,林明溱還聘用堂弟林儒暘擔任縣府秘書,根本就把整個縣府當作自己林家的天下,林家到底還有多少人「寄生縣府」?林明溱很明顯是把縣府當成提款機,國民黨還好意思辯護,如果「特助」只是對外服務的稱呼,那為什麼林儒彬有權利代表縣府慰問、發送公家資源?還是國民黨私相授受習慣了,才會覺得習以為常?
沈夙崢也公布林明溱購入的豪宅開箱影片,批評林明溱8年縣長任內沒有完工社會住宅和青年住宅,卻幫兒子蓋了兩棟豪宅,單棟價格介於2千5百萬至3千5百萬之間,請問南投縣民還要繼續投給林明溱贊助他買房嗎?
律師黃帝穎表示,林明溱私設黑官,林儒彬穿繡有縣長特助的服裝,在公務編制上沒有法源,甚至由所謂「特助」出席相關公務行程,可能涉犯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此外,林明溱將縣府當成林儒彬個人公關公司在用,用縣府資源濫發個人新聞稿,也涉「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圖利罪,這都是刑事罪嫌,林明溱為何敢明目張膽長期「公器私用」?國民黨與林明溱都應向社會與南投縣民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