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平均地權條例子法替預售屋換約解套? 花敬群:關後門不是開後門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中)、副總召陳椒華(右)、幹事長王婉諭(左)17日舉行「才修法就違法護炒房,花敬群帶頭藐視國會」記者會,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管管花敬群,切莫違法護航投資客。(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抑制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日前三讀通過,時代力量今(17)日再次譴責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透過子法替換約限制解套,是帶頭藐視國會。對此,花敬群受訪時強調「這是關後門,不是開後門」,對於過往簽約的人給予機會,且只有一次不受管制,而非房子都能自由換約。
針對「全民共享」特別條例,現有行政院所提「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及國民黨團所提「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兩版本,立法院經濟、內政等5個委員會今併案審查,花敬群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時力質疑回應表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是希望落實打炒房,且要具體落實,對於過去幾年買預售屋的人,如果我們一律禁止換約,不論如何還是會有一些無辜的人,有需要換約的需求。
花敬群指出,為避免這樣的困擾,反而必須在後頭子法修訂時,再搭配一些必要條款,如果這樣一訂下去,可能會造成我們長期要用比較寬的標準,來處理可能有需要換約的人。
花敬群說,那如果說對前面已經買預售屋的人,因為他在當初簽約時,無法預期會有禁止換約規定,那在前面給他們寬一點的認定,反而在我們子法訂定時,換約的一些項目可以採取比較嚴格的標準,「這是關後門、不是開後門」,一旦修法施行後,所有換約都將被禁止,或者新的預售屋禁止換約。
花敬群表示,對於過往簽約的人給他們換的機會,即使到了新法上路後,他只有一次機會,而非房子之後都能自由自在地換;法律訂定的目的是在抑制炒房,不是污名化買預售屋的人,法的平衡性很重要,經過這樣的考慮訂定相關規定,希望社會大眾了解我們是平衡的,希望落實打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