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修正刑法防制性暴力條文 黃捷讚最棒新年禮物
立院今修正刑法防治性暴力條文,議員黃捷開心表示是最棒新年禮物,期盼新的一年新增下架機制,徹底杜絕犯罪。(黃捷提供)
首次上稿 16:13
更新時間 19:14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立法院防制性暴力刑法修法今三讀通過,高雄市議員黃捷表示很開心,認為是最棒的新年禮物,期盼性影像犯罪能有更完整的防範、補救與下架性影像機制,避免影像被存檔與散佈可能。
為防範散布性影像、深度偽造等犯罪行為,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罪章,若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布營利,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黃捷表示,很開心在2023年新年的第一週就聽到這樣子的好消息,她相信對於很多被換臉受害人來說,這次刑法修正案就是一個最棒的新年禮物。
黃捷說,很感謝立法院用非常快速度通過這次刑法修正案,針對製作及散布不實的性影像,還有未經他人的性影像,完成有期徒刑部分修正,讓受害人在法律上有防身工具,對於數位性暴力做出抵抗。
黃捷也希望新的一年,針對性影像犯罪能有更完整的防範、補救與下架性影像機制,不讓這類影像有任何存檔或流佈的可能,徹底杜絕類似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