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6000元現金還要舉債? 行政院否認
全民普發現金的財源,可能先移用歲計賸餘。(法新社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媒體報導如果2月底前要發普發6000元現金,須再舉債逾150億元,並批評政府數字管理失準。不過,政院官員澄清,財政部昨已說明,會先用歲計賸餘墊付,待7月審計部審定後就會還回去,不會增加債務負擔,對國家整體財政而言不用另行舉債。
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普發6000元現金,所需經費約1400億元,最快2月底入帳,但去年超徵稅收須待7月審計部審定後才能動用。
財政部昨表示,擬先移用累計歲計賸餘,而截至2021年底,累計歲計賸餘約2700億元,扣掉已經編列移用部分,還有1250億元,不足150億元的部分將另籌,目前不考慮舉債。
官員強調,因為超徵稅收須待審計部審定才能動用,所以1400億元先用歲計賸餘墊付,只是帳面上先支出,年底前就會補回,就像「先刷卡,領到年終獎金後會還回去」,對國家整體財政而言不用另行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