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部會權責、碳費仍沒共識 將送院會表決
攸關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經過4次朝野黨團協商,今日下午終於做出結論,未達成共識條文將送院會進行表決,預計最快下週一通過。(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攸關國家2050淨零轉型目標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經過4次朝野黨團協商,今日下午終於做出結論,昨日協商未有共識的各部會權責、碳費優惠費率、短中期減碳目標、碳費費率等相關條文,今日仍未達成共識,將送院會進行表決,預計最快9日(下週一)院會三讀通過。
針對第4條明訂的2050年淨零排放要求,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林奕華都認為應該將中期目標入法,但環保署長張子敬指出,第10條已經要求國家訂定階段管制目標,建議不須將中期目標入法,而是將機制訂出,最終第4條與第10條皆在共識不足下保留。
其餘有關各部會權責、碳費費率,與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條文,皆因共識不足保留。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認為,使用者製造部門應節約用電,但台電也一定要有壓力,這部法案卻完全沒有給台電壓力。
院長游錫堃表示,針對保留條文,院會進行處理前,由各黨團推派兩人發言,1人3分鐘,並依發言順序處理各黨團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