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介佑在北投分局私見受刑人 監院糾正警政署、台北市警局
趙介佑在臉書PO出借提應訊受刑人在北投分局吃便當照片。(翻攝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前民進黨台北市黨部黨工趙映光之子趙介佑,去年被爆曾在2018年與借提應訊的受刑人在北投警分局碰面;趙介佑還捲入其他案件,引發楊、郭2男開槍示威,2男由多位小弟撐傘陪同下進入北投分局,被批如走「星光大道」。監委蔡崇義、陳景峻立案調查,提出調查報告,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糾正警政署、台北市警局及北投分局。
監察院今天指出,媒體報導,趙介佑於2018年4月10日在臉書PO出一張借提應訊受刑人洪男在北投分局吃便當照片,稱「誰像你這麼好關 還可以出來吃便當」等語,引發輿論質疑警方借提人犯竟私下通融得以見親友。
監院提到,另有媒體報導,因趙男餵毒其手下致死而導致楊、郭2男於2021年4月10日至趙男經常出入之北投媽祖文化協會開槍示威,之後於同月29日高調搭乘高級跑車至北投分局投案,該2男在多位小弟撐傘陪同下進入北投分局,遭多家媒體批評猶如走「星光大道」;因此蔡崇義、陳景峻立案調查。
蔡崇義、陳景峻指出,北投分局因偵辦他案,先通知趙男於2018年4月9日至偵查隊訊問,再於次日至台北監獄借提洪男回偵查隊協助調查,除非有警務人員通知趙男,否則其無從得悉借提洪男一事及其到達分局之時間。
查案監委指出,惟究是何人通知洪男親友至偵查隊會面,案關人員於警政署調查時皆稱「不知道或不記得」,台北市警局翁副局長於監院詢問時當場表示「同仁所謂不復記憶有避重就輕之嫌」,前北投分局陳分局長於監院詢問時亦當場表示,曾問洪男之弟稱「當時是有警察通知他,但是誰通知並不瞭解」。
查案監委直指,查案洪男親友身分及是否包含趙男、該2人會面經過、何時拍照等情節,警政署、臺北市警局及北投分局迄今仍無法釐清,核有重大違失。雖事後已對相關警務人員予以行政懲處、修訂相關法令及加強門禁管制措施,仍有予以糾正之必要。
兩位監委另指出,楊、郭2男臨時逕赴北投分局自行到案,遭多家媒體批評猶如走「星光大道」。但經警政署調查後,認為犯嫌至分局大門時,員警未執行拘提作為,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對相關警務人員予以行政懲處。惟經檢視媒體之錄影畫面,當時正下雨,撐傘避免淋雨乃人情之常。
監委指出,且犯嫌從分局前道路旁步行至大門僅數秒時間,實難符合媒體所稱之為「星光大道」,另有些媒體所引用之擷圖經監院比對,並非犯嫌在北投分局門口而是北投捷運站附近。
再者,監委指出,犯嫌既願自行到案,尚無危及警務人員安全之情事,並不符合〈警察人員使用警銬規範〉第2點得使用警銬之要件;又拘提是經由強制力使被拘提者到一定處所應訊,犯嫌既已自行抵達該分局接受訊問,實無須再執行拘提。
兩位監委強調,媒體報導與事實有所出入,但警政署、台北市警局及北投分局應於第一時間對外澄清說明,惟該3機關皆未為之,應檢討改進。甚至時任分局長陳炯志於2021年4月29日下午4時記者會仍稱「未將2名犯嫌上銬,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該分局會深刻檢討」,對於自行到案之犯嫌是否應上手銬之法令規定,媒體可能不瞭解而憑直覺質疑何以未上銬,尚可理解,但高階警官亦有所混淆,順應媒體說法,致錯失澄清說明之時機。
趙介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