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持續偵辦現金賄選 3男買票交保候傳
3名周姓男子於選舉期間,涉嫌以1千元為後龍鎮長某候選人買票,昨(7)日被檢警傳喚到案,3人各以15萬、10萬、5萬元交保。(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儘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已經結束,苗栗地方檢察署仍積極彙整相關賄選情資、查緝選舉不法情事。3名周姓男子於選舉期間,涉嫌以1千元為後龍鎮長某候選人買票,昨(7)日被檢警傳喚到案,3人各以15萬、10萬、5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呂宜臻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偵辦3名均為周姓的男子共同涉嫌以1千元為某苗栗縣後龍鎮長候選人現金買票之案件,於7日傳喚3名周男及選民3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中1名周姓男子因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後法院以15萬元交保;其餘2名周男同犯投票行賄罪之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經檢察官諭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選民則均請回。
苗栗地檢署表示,檢方以嚴查速辦的態度蒐集相關事證、適用正確法律,並以維護選舉公平為首要任務,將持續從速審查是否符合應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案件,並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向苗栗地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