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至少需961萬9697張同意票才通過
中選會今日彙整公告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其中直轄市與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資料照)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本週六將舉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公投,中選會今日彙整公告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人人數,其中直轄市與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亦即本次公民複決案至少需要961萬9697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
中選會表示,直轄市與縣(市)長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不含嘉義市第11屆市長重行選舉選舉人人數);直轄市與縣(市)議員選舉人人數為1912萬8745人;鄉(鎮、市)長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選舉人人數為505萬6609人;鄉(鎮、市)民代表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人人數為505萬920人;村(里)長選舉人人數為1902萬6280人。
中選會指出,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權人人數為1923萬9392人。依法修憲公投的有效同意票必須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才會通過,本次公民複決案至少需要961萬9697張有效同意票才會通過。(15:4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