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5人參選資格不符 1人酒駕保安處分參選失格
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黃志聰(中)等人,公布公職選舉參選人資格事宜。(資料照)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13鄉鎮市長、代表及村里長參選人資格審查出爐,其中,代表選舉有2人、村里長選舉有3人,合計5人資格不符,其餘包括鄉鎮市長在內參選人資格全部符合。
南投縣長、縣議員、鄉鎮市長及代表、村里長等五合一選舉,此次競爭激烈,縣長選舉有3人登記、應選1席;縣議員選舉有69人登記、應選37席,有沒有參選人不符資格,有待中選會複審後才知曉。
南投縣選舉選委會表示,鄉鎮市長選舉方面有32人登記、應選13席;鄉鎮市民代表有254人登記、應選163席;村里長503人登記、應選263席,在各鄉市公所選務人員協助下,目前均已完成資格審查。
據了解,上述5名資格不符的參選人均因涉及司法案件,受到保安處分尚未執行完畢或緩刑時間尚未屆滿等因素,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相關規定,不具備參選資格,所以不准予登記,其中有1名參選人令選務人員印象最深刻,因其涉及酒駕致死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雖獲緩刑,但受保安處分期限一直要到4年後才期滿,是其喪失參選資格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