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違法處分校產償還董座、董事借款 監院糾正教育部
永達技術學院停辦,違法處分校產嚴重損及師生權益,監院今日糾正教育部。(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指出,永達技術學院於2014年8月即經教育部核定停辦,積欠教職員工離退慰助金及公保超額年金達5158萬,期間雖曾處分校產1億4500萬元,竟全數償還包括董事長及董事之借款,然後成為首間申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墊付收場的私校;針對永達違法處分校產嚴重損及師生權益,凸顯主管機關未嚴予監督,監院今日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今表示,針對永達技術學院違法處分校產且用於償還包括董事長及董事之借款,嚴重損及師生權益,過程凸顯主管機關未嚴予監督,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通過監委賴鼎銘、浦忠成、賴振昌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通過糾正教育部。
此外,監院表示,對於永達技術學院申請退場基金墊付積欠教職員工離退慰助金及公保超額年金,而因應未來少子女化浪潮衝擊,對於申請墊付案件,教育部實應妥善審議把關,且該校學生休退學率嚴重偏高,又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部分私校疑有「跳車潮」等情事,另私校採購及董事會運作均有待研議事項,併請教育部檢討改進及研議。
查案監委指出,永達技術學院處分大湖體健休宿舍大樓款項高達1億4500萬元,全數用於償還借款,其中償還該校董事長及董事部分即高達6500萬,核有違失,而教育部除最終針對全案向屏東地院聲請解除第17屆全體董事職務外,過程中顯未能有效監督並即時遏止,且迄今尚有6000萬元尚未追回,洵有怠失,另有借款高達3385萬,此均亟待教育部依法積極解決。
查案監委提到,以本案之退場歷程為例,教育部針對永達技術學院歷次董事會之財務處分或借款事項等不當作為,僅透過發函進行原則性說明或提出建議,尚未能有效遏止相關情事,2019年才聲請法院解除董事會職務,至2021年2月全案定讞,刻正由公益董事會辦理後續解散清算事宜中,整體程序冗長,相關爭議未解,顯難謂即時維護師生權益及私校公益性`.
最後,查案監委表示,目前高教環境更迭頻繁且面臨重大生存危機,近10年私校董事會相關爭議計約12件,解決對策未明,亟待教育部儘速通盤檢討,併同公益董事介入之時機、職責及功能等議題研處改善,以落實董事會機制,促進私校公共性及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