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官員收賄賂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文化部前人文及出版司司長朱瑞皓。(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天(14日)指出,前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司長朱瑞皓擔任司長、副司長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權收受廠商賄賂、不正利益及回扣款,共計258萬餘元,協助特定法人團體及廠商取得補助案及標案;經監委蔡崇義、葉宜津調查相關事證後,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監院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指出,朱瑞皓於2014年7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朱擔任文化部人文司副司長、司長職務,與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盧欽政、寂天公司負責人周均亮熟識,他們知悉朱瑞皓生活及債務壓力沉重,及其所職掌各項業務權限,為使台北市公會順利取得文化部各項補助,於是向朱瑞皓說,「你有困難我們都會協助、支持」等語,經朱瑞皓應允。
監院指出,朱瑞皓擔任人文司副司長、司長期間陸續收取盧欽政、周均亮共計71萬9685元的賄賂,包含交付招待前往韓國首爾、美國的機票費現金,以及接受招待前往中國北京、泰國約6萬3200元機票、住宿等的不正利益,金額共計78萬2885元,而盧欽政、周均亮因而取得文化部共計2279萬4100元的補助款及採購案。
之後,監院說,朱瑞皓於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因案調任傳藝中心副主任,2018年、2019年間傳藝中心先後辦理「戲曲裝修案」及「琴房統包案」採購案,朱瑞皓綜理該中心採購案主管業務,擔任評選委員,為協助廖育強的安慶公司、蘿丹公司取得標案,朱瑞皓於標案公告前將應予保密招標文件及開標前之資料洩漏予廖育強。
監院指出,朱瑞皓此舉因而協助安慶公司、蘿丹公司取得上開兩項標案金額共計4923萬2332元,廖育強於得標後支付工程款相當比例回扣予朱瑞皓,金額共計180萬元。
監察院說,朱瑞皓位居高津,竟不思節制所用而以權謀私,擔任文化部副司長、司長期間,將文化部重要補助案、採購案交由特定廠商,收取賄賂與不正利益,復於因案調任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仍不思悔改,竟為貪圖私利,一再利用職務之便,將國家重要採購案交由特定廠商,藉機向特定廠商收取回扣,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以達成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