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備局少將處長張大偉收賄2600萬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長張大偉少將收賄2600萬,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而國防部已於今年8月14日將他核定免職。(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天指出,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前處長張大偉少將,利用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機會,以減少樓地板面積將單坪預算提高的方式,致使有意投標的中華工程公司有獲利空間,事後收受中華工程2600萬元賄款,並供稱將其中「2千萬元賄款燒燬」,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而國防部已於今年8月14日將張大偉核定免職。
監察院指出,國防部於2017年間辦理「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採購案,預算金額30億4387萬8652元,決標方式採行最有利標,2017年4月12日公告,時任軍備局工程營產處處長張大偉旋於公告後的次日,主動聯繫投標本工程專管及監造標未獲選的孫姓建築師,告知「可找營造廠合作投標統包工程,伊可以幫忙」等語,暗示索賄。
監院說,孫姓建築師遂找上有意投標中華工程公司,但依中華工程計算,本採購案若以公告預算金額計算,單坪造價僅有10.4萬元,低於中華工程建築成本,單坪造價需至少為11.5萬至11.6萬元。
監院指出,孫姓建築師獲悉後,因恐中華工程公司不願意投標,將坪價太低的消息轉知張大偉,張大偉遂指示承辦人員,以減少樓地板面積的方式,將單坪預算提高為11.6萬元,使中華工程認為有利潤,乃參與投標,嗣於2017年5月27日召開評選會議,確定由中華工程得標。
監院指出,中華工程公司得標後,分別於2017年10月3日交付6百萬元、2018年1月26日交付1千萬元、2018年8月23日交付5百萬元及2018年9月26日交付5百萬元與張大偉,共計2600萬元賄款,但張大偉於檢察官及法院訊問時供稱「因怕遭查獲,其中2000萬元已經燒燬,另600萬元就陸續用在房屋裝修及生活支應」等語。
查案監委蔡崇義、陳景峻表示,張大偉官拜少將,服役期間逾30年,長期受國家栽培,享盡豐厚國家俸祿、禮遇,本應對其職責內所督導、管理的公共工程,嚴格監督、追求最佳營造品質,然而竟不思其身負國家社會之重託,利用權勢與機會為謀私利,以減少樓地板面積將單坪預算提高之方式,不顧軍隊同袍使用宿舍之品質,並藉此向廠商索討高額賄款,嚴重敗壞官箴。
刑事犯罪部分,查案監委指出,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張大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關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偵查後提起公訴。尤有甚者,張大偉上揭犯行經檢察官查獲後,不僅對其所獲賄款之流向堅不吐實,狡稱其中2000萬元已燒燬等語,顯未見悔意,違失行為重大,應提案彈劾,以達成整飭官箴、澄清吏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