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開鍘!考紀會議決鍾東錦、徐正文「開除黨籍」
國民黨中央考紀會8開會通過,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自行登記參選苗栗縣長、國民黨中央委員徐正文自行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都是違紀參選,會中通過開除黨籍。圖為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首次上稿 17:33
更新時間 17:57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中央考紀會今(8)日開會處理今年選舉違紀案件,苗栗縣議會議長鍾東錦自行登記參選苗栗縣長、國民黨中央委員徐正文自行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最後都議決開除黨籍。考紀會今天共通過20件違紀案,其中8人開除黨籍,12人撤銷黨籍。
國民黨考紀會主委李貴敏受訪指出,與會考紀委員們經充分討論後做出上述決定,而且大家意見一致,沒有不同意見,相關考紀案將送中常會通過後即確定。
據了解,國民黨苗栗縣黨部當初針對鍾東錦陳報上來的考紀處分建議為「撤銷黨籍」,但結果卻是更嚴重的開除黨籍;李貴敏回應,關於撤銷黨籍與開除黨籍的標準確實不一樣,中央考紀會原則上都會尊重被處分黨員所屬縣市黨部的決定,但因為鍾東錦違反考紀的標準,的確符合開除黨籍規定,考紀會在會中也透過電話詢問苗栗縣黨部的考量,但會中大家一致主張改以開除黨籍做為處分。
「開除黨籍」6年內不得請求恢復
國民黨考紀會今天總共通過20件違紀案,其中有8人遭開除黨籍,12人被撤銷黨籍,根據「中國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黨員經撤銷黨籍,3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被開除黨籍者則長達6年內不得請求恢復黨籍。
國民黨中常會昨天通過「中華民國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國國民黨黨員行為規範」,規定黨員不得為非國民黨提名(徵召、核准)候選人公開站台、動員掃街及其他公開助選行為或擔任競選組織職務,但若「經縣市黨部專案同意者」則不在此限,由於這次有多位國民黨籍苗栗縣議員以無黨籍登記參選,並支持未獲黨中央提名的鍾東錦,因此被外界過度解讀為放水,是所謂「鍾東錦條款」。
黨員站台違紀?李貴敏:地方黨部先認定
對此,李貴敏澄清,並沒有所謂的「鍾東錦條款」,中常會昨日通過本案時,也並非針對苗栗縣的個案,與違紀登記參選無關,而是針對黨員站台問題,中常會的目的是要讓黨員有更明確的標準,各地方縣市黨部會根據在地狀況,認定是否影響選情,再決定是否核准黨員跨黨站台,如果地方黨部未核准,一樣屬於違紀行為。
對於媒體詢問國民黨苗栗縣長徐耀昌、立委陳超明的妻子先前曾為鍾東錦站台,是否也要黨紀處分?李貴敏說,如果徐妻與陳妻都是黨員,而地方黨部又認定違反黨紀並做出處分建議,考紀會當然就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