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狼師案》鄭照新失言被「炎上」 林靜儀批犯2錯誤
立委林靜儀(左)指出,台中市新聞局長鄭照新在狼師案中失言,犯下「不懂法律」及「立場錯誤」兩個過錯。右為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蔡其昌。(記者林旻臻攝)
〔記者林旻臻/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校長被指控25年前涉性侵害女學生,台中市政府挨批處理態度消極,新聞局長鄭照新今(31)日卻在臉書指責人本基金會分不清立場,雖然事後迅速刪文,但已遭網路輿論「炎上」;立委林靜儀怒批,市府到底現在調查到哪裡?連法律規定、應該怎麼做都搞不清楚,行政責任不願意承擔,才是最大的問題。
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蔡其昌與林靜儀、前立委陳柏惟、市議員張家銨,市議員候選人曾威等人今日下午會勘台中捷運九張犁站。林靜儀受訪時表示,鄭照新這樣粗暴的言論已經凸顯中市府對於教師法規定,未善盡應調查及相關反應處理,完全缺乏法律知識,甚至缺乏處理能力。
「我真的覺得他做出這樣的發言,非常的匪夷所思。」林靜儀指出,根據教師法第12條,市府本來就應該做的動作,就是現在立刻停聘這位嫌疑人,立刻進行行政上最普遍廣泛的調查,鄭照新竟然發文說「停聘是半薪,留職停薪是全薪都領不到」,這完全是錯誤,2011年就已經修法通過,若因涉及性侵或性騷擾相關案件,停聘期間連半薪都不會給,若調查完確實涉案,直接解聘,是清白的,可以把薪水發還,不曉得鄭照新的說法是知道對方已經涉案要包庇、所以不積極處理,還是根本找不清楚有無涉案,但發現風向不對就先出來說自稱非常反對性侵。
林靜儀也在臉書補充說明,鄭照新犯下2點錯誤,首先「不懂法律」,教師涉犯性侵害事件,停聘期間不能領取半薪;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確定無性侵害事實並回復聘任後,補發全部本薪。第二是「立場錯誤」,市府的責任是擴大調查,追查事實,發現是否還有受害者;停職是為了避免在學校持續與學生接觸,保護未知的受害者。
林靜儀質疑,鄭照新最後一個hashtag「#我最恨性侵犯」,是否意指已知黃師罪嫌?若調查已完成,為何不依法解聘?若調查未完成,拖延不調查,不只持續傷害被害人,也損害嫌疑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