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1高中生分得28元... 國民黨智庫:戶外教育經費患寡且不均
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資料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我國於民國90年將環境教育納入義務教育,並於民國99年制定「環境教育法」,國民黨智庫今日質疑,政府推廣環境教育的重要管道-戶外教育補助經費卻呈患寡且不均的情形,以民國110年補助經費來說,每名高中生只能分得28元,高中以下學生不到60元,根本是杯水車薪,而且經費無法用於所有學生。
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指出,教育部在民國109年宣布,當年至113年施行為期5年的第2階段實施計畫,民國110年度要投入3.9億元經費,結合戶外教育實施計畫、推動登山教育實施計畫、海域潔淨與開放總體計畫等,以鼓勵各縣市教育機關推動戶外教育。
陳學聖進一步指出,但民國110年國教署核定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計畫經費只有1647萬7699元,占3.9億元經費的0.4%,以該學年度全國高中學校數514所推算,每校能獲得的補助為3萬2057元,若依全國高中學生數約58萬6000人換算,每人能獲得的補助為28元,該年度「辦理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經費1億31萬9000元,以全國國中小學校數合計3360所推算,每校能獲得的補助為2萬9856元,按全國國中小學生數約177萬8000人換算,每人能獲得的補助為56元。
陳學聖認為,上述每人補助金額對於至少500元起跳的戶外教育活動費用而言,根本是杯水車薪,而且並非適用所有學生,僅包括家境清寒生參加費用、遴聘師資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等,同時,教育部對於學校辦理戶外教育的補助是以計畫方式為之,不論國中小或高中若要獲得補助,都必須提出申請並經教育部審查,而且補助比率有所不同,其中教育部主管的學校為全額補助,地方政府主管的學校則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金額補助。
他舉日本公立小學、初中的修學旅行費用補助,都是由國家與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為例,呼籲政府如果將戶外教育視為義務教育的一環,教育部就應該編列經常性預算,給予每名學生參與戶外教育的基本補助,另為避免校外教學淪為遊樂取向,建議教育部可規劃如果學校願意安排優質戶外教育路線,可提出申請計畫送審,以獲得更多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