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遭罵翻 PTT名工程師王景弘:要向中國看齊嗎?
PTT名人「四叉貓」劉宇(左起)、知名資訊工程師王景弘、立委王婉諭與數據輿情師吳靜怡今(1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表達擔憂。(記者楊丞彧攝)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包含對謠言或不實訊息加註警語等規定,引發輿論炸鍋,也讓業者大吐苦水。知名資訊工程師王景弘(Tony Q)、PTT名人「四叉貓」劉宇、數據輿情師吳靜怡與立委王婉諭1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樂見草案開啟大眾對網路治理的討論,但也令人質疑是否有必要以如此高強度的手段介入言論管制?王景弘強調,除了中國,其他國家未有如此深度地介入言論管制,「我們要向中國看齊嗎」?
王景弘指出,每到選舉,網路上就會出現許多爭議和衝突言論,若要逐一釐清,將消耗可觀成本,且對平台端來說,更是非常大的負擔;而草案希望對平台課予更多義務,實務上也不易執行。政府應著重於提高司法系統處理網路爭訟案件的處理速度、量能與專業度,而不是「未審先判」。此外,平台業者的自律機制中,代表竟還包含了政府官員,也不禁令人質疑有「言論審查」之嫌。
王景弘表示,對於「一眼即知」的違法情事,要求業者在收到檢舉並經由內部查核後鎖文或刪文,這是合理的要求。但對尚待調查、審理的所謂「不實訊息」,若要由平台主動偵測、調查,對於平台端來說幾乎等於不可行,認定上也極其困難,反而可能會扼殺社會討論、對話的空間。王景弘說,相關業者都吐苦水,若要配合審查內容,得花多少錢、聘多少人才行?要如何進行審查?最後可能落得只要有爭吵就都刪掉,這樣反而傷害網路生態與討論空間。
王婉諭認為,此草案帶動輿論討論數位網路治理值得肯定,但立法不能流於草率倉促,具有高度爭議的部分更需審慎評估,聆聽各界與專家學者意見,齊力找到衡平的那條線,或是找出低度限制與管制做法,過猶不及都會衍生更多問題,也不應直接擴張主管機關的權力。
王婉諭指出,草案「加註警語」內容雖來自歐盟2018年所訂的「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但也沒有主管機關有權直接介入、審理不實言論或謠言。因此,NCC提出的草案,其實超出歐盟所訂的法規,也讓人質疑行政機關有過大的權力。
王婉諭也提到,2013年NCC就曾提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同樣是讓主管機關認定內容是否違法,可移除或下架其相關內容。而當時仍是在野的蔡英文曾說:「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但如今,蔡政府卻端出一個相似的草案,實在讓人非常感概。
王婉諭強調,台灣離成熟的民主仍有段路要走,而在許多情況下,主管機關的介入都具有高度政治化的味道,因此才讓人擔心,到底怎樣的言論是會影響國安或國防?草案內容有許多概括條款,也寫得過於空洞。若批評政府的言論,會遭主管機關自由心證認定而被要求下架或加註警語,或者反之對於有疑問的言論卻被認定為不違法不受限制,這也可能變成另一種對言論自由的箝制。
嫻熟數據及網路輿情的吳靜怡表示,她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基本上是支持的,但前提是必須要跟業界與相關人士進行討論,並做出調整。她理解政府在處理不實資訊上相當綁手綁腳,有許多法定程序,因此相關案件進度緩慢。因此,若要立法,重點應包含平台問責和網路執行。她支持草案要求「平台問責」的理念,增加管理人力,更有效處理民眾看到的言論,而不是等犯罪行為或社會案件發生。
不過,吳靜怡直言,草案引發爭議的點在於政府權力不該無限擴張,新聞到底是真是假,不能是政府說的算,要交由公正公平的第三方單位。但據她了解,這樣的單位會是數位發展部下的一個委外民間單位,要如何確保其公平性與公正性?這部分應更進一步釐清。而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審理疑似不實言論,是否造成法院負擔,且民眾對法官信任度也不高,可能都會衍生出問題與爭議。
最後,王景弘認為,網路訊息的討論,其帶來的正面價值遠大於對社會產生的負面影響,除非有明確妨礙社會秩序或對社會明確產生一定危害下,才會有積極介入的理由。網路討論已經有20多年的歷史了,並不是今天才開始的,各種意見在網路上自由交流已經進行了這麼長的時間,所造成的傷害是否真的有這麼大,大到要讓政府以如此高強度的方式去進行管制,這點值得各界與執政者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