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救國團透過國民黨進入校園 行保密防諜工作
救國團在北高行前舉牌抗議。(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黨產會認定國民黨附隨組織救國團名下財產中61筆土地、建物及13億9449萬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另9筆土地、建物因已移轉他人所有而無法返還,向救國團追徵2億4057萬多元;救國團不服,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開庭,黨產會律師強調依法做出行政處分,並指救國團過去透過國民黨拿到資源,進入校園行保密防諜工作。
庭前,救國團在法院前舉牌抗議,指黨產會的沒收處分,影響近7000個家庭的生計,已達侵犯人權的程度;救國團質疑,現在是民主時代?還是帝王時代?說沒收就沒收,同時侵吞上千人的工作權、財產權、生存權。
庭內,救國團律師主張,黨產會的沒收處分,造成救國團難於回復的損害,也有急迫性、同時不具公益性,符合停止執行的法定要件。
救國團律師表示,一旦將61個不動產移轉國有,會直接使救國團喪失主要營業據點,導致被迫中止所有籌辦的活動,營業據點共311名員工也將面臨解僱、失業,連帶其家人生計即刻生變;此外,光是今年8到9月,青年活動中心、學苑、山莊就有2932筆訂單,代表共有3萬5306名消費者也會受到影響。
黨產會律師反駁,根據救國團2020年26億元收入可知,救國團移轉財產不會造成負擔,且依全台最高租金的台北地區計算,租屋辦活動每年所須4000萬元,救國團並非無法負擔,況且,救國團尚有土地、建物可使用,因此,救國團的營運不會造成影響。
黨產會律師進一步強調,大法官已做出793號解釋,代表黨產條例「合憲」,且救國團過去是透過國民黨取得資源,再進入校園行保密防諜工作;黨產會最後指,目前要求移轉的只是救國團全部財產中的一小部分,其存續不會受到影響,請求法官裁准沒收。
救國團總團部秘書處處長鄭斐文(前排1)帶領救國團團員赴北高行舉牌。(記者溫于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