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公布縣市長競選經費上限 新北唯一破億
中選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今年度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翻攝中選會新聞稿)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中選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根據選舉區人口總數,討論通過今年度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其中,六都分別為台北市新台幣8458萬9千元、新北市1億562萬元、桃園市8167萬9千元、台中市8919萬1千元、台南市7592萬1千元、高雄市8813萬8千元。
中選會今天傍晚透過新聞稿說明,今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11年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將於8月18日選舉公告中載明。
中選會表示,依「選罷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由主管選舉委員會依規定計算,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中選會說明,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之計算方式,為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為各該選舉區人口總數的70%,乘以基本金額20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合,而該固定金額分別為直轄市長選舉5000萬元、縣市長選舉3000萬元。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1千元的尾數時,其尾數以1千元計算之。而「選舉區人口總數」指,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的末日該選舉區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中選會指出,依據「選罷法」之算式,計算而得的各直轄市、縣市長選舉候選人競選今費最高金額如下:
直轄市長部分,分別為:
台北市84,589,000元
新北市105,620,000元
桃園市81,679,000元
台中市89,191,000元
台南市75,921,000元
高雄市88,138,000元
縣、市長部分,則分別為:
新竹縣38,065,000元
苗栗縣37,496,000元
彰化縣47,468,000元
南投縣36,744,000元
雲林縣39,330,000元
嘉義縣36,866,000元
屏東縣41,217,000元
宜蘭縣36,286,000元
花蓮縣34,471,000元
台東縣32,981,000元
澎湖縣31,488,000元
金門縣31,965,000元
連江縣30,193,000元
基隆市35,194,000元
新竹市36,305,000元
嘉義市33,682,000元
中選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今年度直轄市及縣、市首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翻攝中選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