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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控林智堅 王鴻薇提出論文正本:直接說明他說謊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一再指控林智堅論文案。(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一再指控林智堅論文案。(資料照)

2022/07/0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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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陷入論文風波,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上午與同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開記者會,提供中華大學論文正本檢視,並指控林智堅說謊,王鴻薇表示,先前林說自己2008年6月26日口試,並於結案日7月2日前完稿發表論文,結案前發表論文不算侵權,但論文首頁已寫明論文是2008年8月完稿,論文直接說明林智堅說謊。

林智堅的中華大學碩士論文,遭疑抄襲竹科管理局委外研究報告,王鴻薇表示,該份報告在6月20日就已出來,是在林智堅口試之前,「期末報告在先、論文口試在後」,誰抄誰一目瞭然,讀過碩博士論文的人都知道,口試後還要對報告修正,老師一定會指導,口試時間絕對不是論文完成的時間,呼籲林別再硬拗。

王鴻薇指出,林智堅的碩士論文在2014年還禁止外借,若寫得好,為何不提供中華大學學弟妹好好研讀,是否有什麼不可告人之處,中華大學也應該說清楚,證明林智堅真的對自己的論文很不熟,才會說法漏洞百出,一再被抓包不合理之處。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更何況是以發表期刊論文的形式,因此若林智堅沒有出具竹科管理局的授權相關證明,即便他是原作者都涉嫌侵權。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上午與同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開記者會。(王鴻薇提供)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上午與同德益法律事務所主管律師柯晨晧開記者會。(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律師柯晨晧說,林智堅與其團隊解讀合約有誤,合約明文規定,依契約規定,標案執行的是竹科管理局和中華大學,林智堅在契約中非契約主體,合約未完成期間,中華大學未經竹科管局同意,不得將其成果直接或間接公開給第三人知道。(王鴻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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