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參選人陪黃珊珊跑公務行程 市府搬憲法護航:屬言論自由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近期以副市長身份出席公務行程,卻屢有台灣民眾黨議員參選人陪同在側,引發違反行政中立爭議。(翻攝黃瀞瑩臉書)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近期以副市長身份出席公務行程,卻屢有台灣民眾黨議員參選人陪同在側,遭北市議會砲轟濫用市府資源、違反行政中立;台北市政府今再提交「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書面報告,內容稱黃珊珊不公開公務行程視察市場,且市場非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稱辦公、活動場所,無法限制身著競選背心的參選人進入,至於參選人發文提及黃珊珊,此更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有意參選下屆台北市長的黃珊珊,日前視察福華廣場及華榮市場時,除有北市府官員陪同外,民眾黨參選人「學姊」黃瀞瑩、陳思宇也亦步亦趨跟隨,還由公務員協助拍照,令藍綠議員痛批濫用市府資源、行政不中立,議會更因此要求黃珊珊明須至大會針對違反行政中立案備詢。
而北市府今針對此案提交書面報告,稱黃珊珊辦公室於6月7日通知市場處安排視察福華廣場及華榮市場,後由市場處安排時間與行程並聯繫自治會相關人員,並由黃珊珊辦公室人員登錄,認定為「瞭解民情」性質,因此屬於不公開行程。
至於引發爭議的「母雞帶小雞」行為,北市府解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稱的辦公、活動場所係指機關學校固定辦公或處理公務的場所,而福華廣場及華榮市場均為人潮聚集的公共開放空間,屬不特定人自由使用活動場所,無法限制身著競選背心的參選人進入。
而公務員於現場協助拍照等,北市府聲稱,公務視察行程如有攤商或現場民眾請求協助拍照或合影,屬於被動為民服務性質,並不會主動為非公務視察相關人員拍照,所拍攝照片也是用於記錄視察行程及改善重點,原則不公開使用相關照片。
對於參選人於臉書發文提及黃珊珊及相關合照,北市府搬出《憲法》指稱屬言論自由,相關意見表達不用受任何人「事前」審查及限制,也無需擔心受到政府或他人報復。台灣為言論自由國家,參選人的各項言論自受外界公評。
而北市府所提出精進措施僅短短一段,稱「為避免公務行程衍生違反行政中立疑義,爾後凡由市府主辦之活動 ,且有對外發採訪通告的行程,將請府會聯絡人協助通知選區議員撥冗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