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上限入法? 人事總處:輪班公務員若統一工時難一體適用
空勤總隊等輪班的公務員因工作型態不同,若明確訂定統一的工時上限,實際上難以一體適用。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官員今晚指出,不只警消人員,現行各機關公務員輪班情形所在多有,例如法務部看守所管理員、矯正署人員、內政部空勤總隊與農委會森林護管員等,這些輪班的公務員因其工作型態不同,若明確訂定統一的工時上限,擔心實際上難以一體適用,基於會有執行上的困難,人事總處因此建議,不要訂死法定工時上限。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9年底針對警察、消防員等輪班制公務員超勤工作問題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規範相關機關3年內改正制度,行政機關提出的方案昨遭在野黨立委質疑是空白授權,未明確入法,警消工作權團體昨也痛批行政機關敷衍,要求將工時上限入法,改正加班換嘉獎的規定。
人事總處官員表示,「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保障法」等修正草案的主管機關是考試院,人總尊重考試院所提意見,不過,對於在野黨立委質疑司法院第785號解釋的意涵就是要框架性規範,但政府所提出的條文卻是授權協商質疑有空白授權的問題,人總官員則說,這沒有所謂的空白授權,政府機關是先就大方向提出修法,細節與技術問題再透過訂定法規命令來執行。
人事官員表示,人總已向考試院提出看法表示,不建議透過法律明定輪班公務員的法定工時上限,因人總擔心,因各機關須輪班的公務員,其工作型態不同,訂死法定工時上限,實際上難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