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和約」70周年 馬英九批國史館、游錫堃言論荒謬
圖擷取自馬英九臉書。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今天是「舊金山和約」生效與「中日和約」簽訂70周年,前總統馬英九今日在臉書發文質疑,國史館與部分民間智庫日前合辦座談會,竟公然宣揚台灣地位未定論,身為中華民國最高史政機關,隸屬總統府的國史館,不應該唱和這種荒謬言論,他並要求蔡英文總統對所屬機關的不當作為,應該導正。
此外,馬英九也把矛頭指向立法院長游錫堃。馬英九說,他看到游錫堃跳出來說「開羅宣言」沒有國際法律效力、「舊金山和約」沒有規範台灣主權,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也為此背書,質疑外交部官網保留馬政府任內「開羅宣言」說帖,等同「接受國民黨觀點」,如果這些說法成立,那中華民國過去70年在台灣的統治豈不都是非法的嗎?
他說,一個執政黨帶頭否定自己對台灣統治的合法性,非常可笑。國史館身為中華民國最高史政機關,為了迎合執政黨,唱和這樣的言論,適當嗎?中華民國官員公開宣揚台灣地位未定論,讓人非常痛心,國史館將台灣的國際地位推入更大的風險中,只會讓政治更不穩定、台灣的國際地位更加危險。
馬英九指出,1943年12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英兩國同時發表「開羅宣言」,要求「日本竊自中國之領土,如東三省、臺灣及澎湖,必須歸還中華民國」,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的條件必須實施,8月6日與9日美軍投下原子彈後,日本天皇在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9月2日日本在東京灣美國密蘇里軍艦上簽署「日本降書」,接受「波茨坦公告」,「日本降書」把「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結合在一起,三約一體。
馬英九強調,這些都是戰時同盟國元首在其職權範圍內所做的具體承諾,依國際法當然對該國具有法律效力,這些條約也都編入我國的「中外條約輯編」、1946年「美國法規大全」、1969年美國國務院出版的「1776-1949美國條約與其他國際協定彙編」、1948年日本外務省「條約集」,而「日本降書」更編入1952年「聯合國條約集」,換言之,這些文件的當事國與國際社會,都認定這些文件是條約,都有法律拘束力。
馬英九還說,從「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到「中日和約」,都為二戰後台灣歸屬中華民國提供最好的證明,尤其是1952年「中日和約」最重要的效果,就是它的第一號照會,確認該約適用於中華民國現在與未來所有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