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函請紓困條例延長至明年6月 立院逕付二讀
立法院。(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本土疫情仍未見消散,行政院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延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至明年6月30日,請查照案;立法院院會今排入報告事項,立法院民進黨團提案逕付二讀,在場立委無異議,立法院長游錫堃提議交由民進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行政院函文指出,紓困條例原施行期間將於今年6月30日屆滿,條例規定得經立法院同意予以延長,鑑於武漢肺炎於國際間仍屬嚴峻,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應有繼續採行與整備之必要,且為保障配合防疫措施者之權益,並提供受疫情影響致營運或生計困難產業、民眾相關紓困及振興措施,以維持國內經濟、民生之安定,因此請立法院同意延長條例施行期間至明年6月30日。
此外,行政院指出,條例第11條規定編列的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含4次追加預算),歲出規模8393.39億元,執行期程與紓困條例施行期間相同,為配合條例展延後持續推動各項防疫、紓困及振興等措施所需,特別預算須繼續支用,因此請立法院院同意實施期程一併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