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挺制定營養午餐專法 教育部:非中央決定要考慮地方
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指出,營養午餐屬於地方事務,非中央做決定就可定案,教育部願跟地方政府和各界完整討論,作為起草專法基礎。(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召開攸關制定營養午餐專法的「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公聽會,朝野立委及專家學者大致贊同專法,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指出,營養午餐屬於地方事務,非中央做決定就可定案,教育部願跟地方政府和各界完整討論,作為起草專法基礎。
立院教文委員會今召開攸關制定營養午餐專法的「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公聽會,教文委員會召委林奕華表示,學生飲食營養是社會關注議題,希望透過專法讓相關規範更明確,但教育部沒有提出版本,希望加緊腳步,讓專法在這屆立院有機會進入逐條討論。
林奕華指出,因為沒有專法,現行營養午餐相關規範在「學校衛生法」中,沒有用整體角度規範,各地方政府因為財政考量等因素,採取不同措施,政策莫衷一是 ,涉及中央跟地方權責,希望可以廣泛聆聽各界意見,讓專法可以向前邁進。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說,日本在1954年、韓國在1981年就已制定營養午餐相關專法,但在台灣,一個國家有22制,有超過10種法規以上,應推動專法規範,專法中專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從食材選購到供餐都該細緻明確,符合現在的物價水準,讓營養午餐費用合理化。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指出,營養午餐專法的立法是民眾黨團優先法案,由於台灣沒有中央層級的專法,無法建立合理機制和系統,最後都是學童受害,但立法進度依然緩慢,期待立法進程可以向前推動。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說,贊成立營養午餐專法,現在很多孩子選擇食品是好吃好看,不管營不營養,食育就是健康教育,希望讓孩子從小就能知道怎麼選擇比較好的食物,吃的健康﹔包含學校營養午餐政策跟校園食育推動等,教育部不是沒注意,希望儘快提出版本。
與會學者專家針對飲食教育、校園營養師等相關議題廣泛討論,大致皆認同應制定專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文宣部主任羅德水提醒,應從經費編列、員額編制,中央地方權責等面向釐清,各界樂見立專法,但若配套不週,資源沒到位,可能適得其反。
蔡清華回應表示,了解各界期待營養午餐專法,但營養午餐不是由中央做任何決定就可以定案,因國民教育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屬於地方事務,要考慮地方的可行性,包含經費的支應、籌措、分配等﹔教育部會跟地方政府和各界做更完整討論,作為起草專法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