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公開國務機要費流向 資助王丹、施明德等人
前總統陳水扁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台中監獄在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訂定不上台、不公開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談政治等「四不原則」。陳水扁今日親自北上凱達格蘭基金會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媒體追問,是否有經中監核准?扁強調,不要執著於技術性的問題,「這太小兒科了」。問這些有個沒的,也太小看阿扁!
陳水扁今日公開國務機要費細節,他談及曾用國務機要費捐助給中國民運人士王丹20萬美元、餽贈施明德及捐贈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以及犒賞前國安會諮委林錦昌、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各250萬元;扁喊冤說,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他絕對沒有貪污。
關於為何召開國際記者會?陳水扁表示,大家應該依稀記得,當時他人在土城看守所,他的律師幫他召開記者會控訴司法迫害,最後律師被移送懲戒。因為律師幫他召開記者會,當時院檢認為這是不接受司法審判,還認為阿扁可能會逃亡,所以開記者會的後果,已經不是保外就醫或兩不、幾不的問題,按照過去的邏輯,這種牽連讓幫他的律師被移送懲戒,讓當事人一再被關押延押,與其請律師來召開記者會害到律師,「不然誰能夠幫我講!」
陳水扁指出,光是21項機密外交因公支出,這都是在法院秘密調查的結果,相關判決及筆錄都有,沒有一件是無中生有,今天重點是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是因公支出,因公支出超過了因公收入,不要執著於技術性的問題,「這太小兒科了!」
陳水扁強調,對他而言,既然他敢開記者會,他要對他的清白做有利的辯護,不能去法庭開庭是醫師的專業意見,不是他能夠決定的。至於幾不原則是陳水扁條款,有哪個受刑人要離開鬼地方,還須簽署的,大家應討論簽這個到底對不對,這些都是政治考量,他能想這麼多嗎?
扁談及,歷史上的今天,1976年4月7日這一天,鄧小平被毛澤東撤銷一切黨務,只剩下一個黨職,沒多久毛澤東掛掉,隔年鄧小平就翻身了,這跟阿扁相似只剩下一個黨證,還不能夠參加黨員代表大會。歷史上今天,1989年4月7日鄭南榕自焚而死,就是為了自己的清白,台灣共和國草案是言論自由怎麼會變成2條1叛亂,他的好朋友就這樣離開了。再問這些有的沒的,也太小看阿扁!
為何要以國務機要費捐助王丹?陳水扁回應,王丹透過關係來到總統府面見他提出需求,只有他跟阿扁提出需求,政府認為應該支持,後來就捐助20萬元美金,因為分成兩次,代號就稱W案、D案。
媒體追問,是否期待總統特赦?陳水扁指出,沒有期待可能性的事情,這都多想的,沒有必要;至於為何給林錦昌和馬永成500萬元?扁指出,他各給兩人250萬元,因為他們是國安會諮詢委員、總統辦公室主任,兩人備極辛勞,所以給予犒賞,還有很多人只是沒有把他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