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停工遠雄求償21億 許淑華:柯文哲留爛攤給市民埋單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指出,遠雄因遭台北市長柯文哲令停工求償21億餘元,市府在大巨蛋未完工前就已花費高達1676萬訴訟費,後續恐再耗費大筆公帑賠償。(記者鄭名翔翻攝)
〔記者鄭名翔/台北報導〕台北體育園區(大巨蛋)延宕多年,預計今年完工,目前台北市政府正與遠雄進行權利金相關議約;市議員許淑華指出,遠雄因台北市長柯文哲層下令停工,求償21億餘元,市府在大巨蛋未完工前就已花費高達1676萬元訴訟費,後續恐再耗費大筆公帑賠償遠雄,且憂心在議約未完前,柯文哲便「拍拍屁股走人」,下任市府得收拾爛攤子。
台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表示,過去大巨蛋停工行政處分的訴訟,市府經高等法院判決定讞全部勝訴,遠雄立基於此提出求償,雖不敢先斷言法院判決結果,但評估求償金額不會如此高;市府秘書長陳志銘承諾,重新議約後一定會要求權利金及超額利潤分配。
許淑華今天於市議會民政委員會針對大巨蛋議題質詢,直指柯文哲上任8年持續「卡蛋」,但減少容留人數、附屬設施量體、停建光復南路引道、避難層設於地下一樓、權利金、解決鈦版光害問題等爭議仍未解決。
許淑華進一步指出,遠雄因遭令停工陸續請求國賠,總金額高達21億餘元,此前台北市體育局、都發局與遠雄訴訟、仲裁已花費1676萬元,後續柯文哲屆期離職,但留下一堆爛攤子仍由市府收拾,勢必須編列相關預算,用人民公帑賠償遠雄。
許淑華質疑,柯文哲上週施政報告時竟說出「遠雄沒有義務配合超額利潤議約」,根本是為遠雄找台階下;陳志銘急忙解釋,若按舊契約則遠雄的確無義務,但新契約必會要求,並承諾重新議約一定會有權利金、超額利潤分配。
許淑華再質詢,大巨蛋除了主體建築外,還有商場、影城等四棟附屬建築,北市府雖信誓旦旦稱未完成議約前不發使照,但遠雄大可切割處理,優先針對附屬建築申請使照後開始營運;袁秀慧說明,契約內有明定,須主建物營運後,附屬建物才可開始營運,因此即便先取得使照,但仍不得先行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