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鎮瀾宮組織章程 林楚茵︰顏清標非法擔任董事長
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林楚茵國會辦公室提供)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稍早於臉書發文指出,日前她向內政部索資的「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千呼萬喚始出來。她說,為何作為主管機關的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遲遲不願提供、還要推給內政部,原來是1999年顏清標非法擔任鎮瀾宮董事長!
林楚茵表示,根據內政部提供的組織章程對照表,明確揭露:首先,在2002年之前,董事須由信徒代表推薦選任,且必須設籍在「大甲、大安、外埔和后里」;但顏清標在1998至2002年期間,擔任的是「龍井、大肚和烏日」台中縣議員,隔年(1999年)才當上鎮瀾宮董事長。
「換言之,顏清標的董事長資格應該是無效的!」,林楚茵說,台中市政府為何不斷推拖、不給章程?經過她剖析,相信大家都很清楚是在為誰護航了。林並於文末標註「真相只有一個」、「就讓媽祖自由」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