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投2人撕毀選票 市選會:違法送辦最高罰5萬元
全國性公民投票今上午8點開始投票,民眾依序查驗身分、排隊領票,並在工作人員引導下將投票單投入票匭。 (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四大公投今天上午8時開始投票,台北市選舉委員會獲報大安區、內湖區發生2起撕毀選票事件,市選會表示,撕毀選票已違反《公民投票法》第44條,可處以5千至5萬元罰鍰,警局將對當事人作筆錄,選務人員將陪同協助。
市選會指出,內湖、大安區2件撕毀選票件,因投票民眾嫌選票不乾淨要更換,但依規定不能更換,該民眾沒有將票投進票匭,反而撕毀。公投票只要領了就一定要投進票匭,不得將公投票撕毀或攜帶出去,否則將違反公民投票法。
在北市萬華區一投票所則發生民眾帶公司的職名章去投票,而非個人私章,選務人員謹慎起見,第一時間並未讓該民眾投票。市選委會表示,因未帶私章也可按指紋,該民眾已經完成投票。
另外,媒體報導在南港區某投開票所,民眾拿到選票進入投票亭後,準備蓋第3張票時發現已被圈選「不同意」,選務人員無法確認是否是該民眾自己蓋的,請他繼續完成投票,後來該民眾是蓋廢票。
市選會表示,經查是南港國小1164投票所,發票時已讓民眾確認公投票,但該民眾蓋完公投票後走出遮屏,宣稱第三張公投票已被蓋不同意,要求換票,工作人員跟民眾說明公投票領取一次為限,並說明發票時也有讓該民眾確認公投票無誤。